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零星电器采购项目(一)采购公告

管理员 发布于 2026-02-28 阅读(42)

我院拟采购一批零星电器,现开展零星电器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诚邀社会上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零星电器采购项目(一) (二)供货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旗山院区 (三)项目最高限价:21469.00元,报价高于控制单价及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 (四)采购形式:院内招标 (五)采购清单及控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控制单价 最高限价 备注 1 电冰箱 海尔/Haier BC-93GHSDE0S9 1台 866.00 866.00   2 药品阴凉柜  博津 双门580L 1台 2218.00 2218.00   3 电视机 海信/HiSense 43H3F 2K 7台 2298 16086.00 含挂墙支架配件及安装 4 洗衣机 海尔/Haier XQB130-BZ27A2 1台 2299.00 2299.00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费用应包含上述采购内容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配送费、安装费、和税费等一切执行本项的费用,含运输、安装至指定位置。 (二)提供的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部退货,并返还相应的货款。 (三)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四)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成交人需无偿维修或更换。 (五)成交后,成交人不得将合同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他人,若被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验收及结算方式 (一)验收 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及时进行交接并验收。验收中发现与双方约定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人应负责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二)结算方式 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达到付款条件60日内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本次项目货款。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订立权,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签订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3)乙方逾期交货超9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在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时限内纠正违约行为或过错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保留重新订立合同的权利。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相应合同款项。 (7)因乙方违约,甲方为实现债权及甲方为行使解除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公告发布后,若成交候选人出现无法履行服务的情况,将被我单位列入自采项目黑名单,在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自采活动。 (二)投标方人员(包括受乙方委托提供送货等服务的人员)应提供安全、专业的服务。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造成投标方及投标方(服务)人员自身、采购人及采购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递交材料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1、报价确认单) (二)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内容及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5日17点前(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提交材料报名为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204。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 (三)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授权函(若有)并加盖公章,提供的复印文件需清晰文件,提供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在规定时效内报名的即使投递投标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08:30时至9: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评审会地点),并签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201室(若报价地点和时间有变动,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204 联系人:林老师/杨老师  0591-86218619/1395049032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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