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脏医学中心手术室定制充气气垫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管理员 发布于 2026-03-23 阅读(12)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脏医学中心手术室定制充气气垫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拟对心脏医学中心手术室定制充气气垫进行院内比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脏医学中心手术室定制充气气垫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价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500.00元(含税),本项目单价、总价均设置最高限价单价,供应商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交替充气肢体垫


定制可调节34*25cm


10套


600.00


6000.00


2


内外圈交替充气头圈


定制可调节21*21cm


10套


450.00


4500.00


 


二、服务要求


1、项目费用应包含上述采购内容的所有货物制造费、人工费、配送费、安装费、和税费等一切执行本项的费用,含运输、安装至指定位置。


2、提供的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部退货,并返还相应的货款。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4、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成交人需无偿维修或更换。


5、成交后,成交人不得将合同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他人,若被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6、成交公告发布后,若成交候选人出现无法履行服务的情况,将被我单位列入自采项目黑名单,在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自采活动。


7、投标方人员(包括受乙方委托提供送货等服务的人员)应提供安全、专业的服务。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造成投标方及投标方(服务)人员自身、采购人及采购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其他要求:因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与科室对接存在多次打样情况,中标人在报价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开模及打样次数问题。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订立权,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签订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3)乙方逾期交货超9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在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时限内纠正违约行为或过错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保留重新订立合同的权利。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相应合同款项。


(7)因乙方违约,甲方为实现债权及甲方为行使解除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达到付款条件60日内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本次项目货款。【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当次支付金额等额且被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报价文件线上递交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0日—2026年4月1日17:00(北京时间),系统届时自动关闭上传通道,逾期未上传、上传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递交渠道:仅通过医院采购管理系统(http://59.56.142.186:9727/gys/#/loginAdmin)本项目对应端口进行线上上传;不接受线下递交、邮寄、邮箱等任何其他方式。


(三)上传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单(详见附件2、报价确认表);


(2)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上传查询截图)。


备注


(1)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按系统要求的文件顺序上传;


(2)报价为一次性固定报价,上传后不可更改,请确保文件清晰可辨。 因上传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查看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线上评审与成交确定


评审时间:2026年4月2日,评审工作在医院采购管理系统后台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应保证在系统内上传的所有材料、报价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清晰,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恶意低价竞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成交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医院后续所有院内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总务处204 


联系人:林老师./杨老师0591-86218319。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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