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一)院内比价采购公告

管理员 发布于 2026-04-02 阅读(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一)院内比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拟对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一)进行院内比价,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一)


2、采购预算:70085.00元(含税)


3、采购方式:反拍-比价


4、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17点前(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提交材料报名为准。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


4.2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授权函(若有)并加盖公章,提供的复印文件需清晰文件,提供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在规定时效内报名的即使投递投标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5、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08:30时至9: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评审会地点),并签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201室(若报价地点和时间有变动,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报价单位应按甲方通知时间准时到会,迟到者以自动弃权论。


二、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不间断电源


山特/SANTAK C3KS 3KVA/在线式/2.4KW


1套


10184


10184


每套均搭配8节12V65AH电池(后备时间2小时)及电池柜。


2


不间断电源


山特/SANTAK C6KS 6KVA/在线式/5.4KW/不间断电源


3套


19967


59901


每套均搭配16节12V65AH电池(后备时间2小时)及电池柜。


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产品及配件、包装、运输、验收、保险、税金及其他相关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即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货商必须包装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3.验收合格后质量12个月内出现任何问题,供货商免费更换。


4、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出现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则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对出现问题的货物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须经院方书面确认后,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处理完毕。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订立权,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签订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3)乙方逾期交货超9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在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时限内纠正违约行为或过错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保留重新订立合同的权利。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相应合同款项。


(7)因乙方违约,甲方为实现债权及甲方为行使解除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达到付款条件60日内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本次项目货款。【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当次支付金额等额且被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交)。


3、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4、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本次采购活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截图资料佐证)。


5、报价表(模板见附件1)。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标即为最终报价,我处采购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选。


2、联系人:林老师


3、联系方式:0891-86218319(1395049032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总务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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